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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证工作情况介绍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由上海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公证协会、新疆公证协会和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三期中法公证法律讲座,即将圆满结束。借此机会,我代表新疆公证协会,向尊敬的德科尔先生一行和上海同仁,简要介绍一下介绍新疆公证工作的发展情况。

新疆的公证最早于1935年建立,在地方法院设立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1979年开始,公证处不再在法院设立,新疆各地先后建立了公证处。目前,新疆自治区有公证处125个,每个行政县、市和自治州都设立有公证处。有执业公证员475名,由于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公证员中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塔塔尔族、回族、乌兹别克族等不同的民族。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新疆的公证行业也得到了发展。首先,是公证事务的种类越来越多。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主要是一些收养子女、财产继承、房屋买卖、财产分割等比较简单的公证业务。九十年代到现在公证业务发展得很快,各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业务有一百多项,涉及到金融、房地产、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国家和新疆的大型建设工程、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等方面,有合同、协议、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招标投标、拍卖、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继承等;有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出生、死亡、经历、学历等。除此之外,公证员还办理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例如,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办理一些登记事务,办理提存公证事务,为当事人保管遗嘱、遗产或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等。每年公证员都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代写很多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公证处的工作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公证法律服务,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公证处为世界银行在新疆高等级公路建设的贷款、在塔里木河流域治理的贷款项目分别提供了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标等公证,得到了世界银行和国家建设部门以及各施工企业的充分肯定。公证处还为发生在新疆的空难事件提供及时的现场证据保全,为受害人获得合理的赔偿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帮助。其次,公证业务的数量逐年增多。最初,新疆各公证处的办证数量总共只有几百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在每年累计办理大约二十多万件的公证业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利的公证法律帮助。

新疆公证行业在各项公证业务发展的同时,我们的行业自律工作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目前,我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证协会组织,主要承担对公证员的职业培训,受理当事人对公证员的投诉,对公证员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惩戒,同时对工作比较出色的公证员进行表彰,组织公证员对公证业务进行研究,负责对公证工作的宣传,为此,我们还创办了新疆公证行业的网站和《新疆公证》的杂志。公证员协会还负责制定行业规定,对公证员的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证员依法办理公证事务。由于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新疆公证协会还致力公证行业的网络信息工作,推进公证处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使用电脑软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全行业的管理水平。

   最后,希望中法公证人之间加强交流,促进了解,真诚欢迎你们再次来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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