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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1]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钱之敏、陶瑜  

为了积极应对法院“诉讼爆炸”的现状,司法审判领域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作为社会纠纷治理的有效预防机制和重要防线,承担着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重要职能,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通过业务分流、委托等方法将一部分司法辅助程序分派到公证机构完成,并在司法程序中引入公证机构的力量,可以有效减轻诉讼负担,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审判领域改革。

一、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缘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自2016年起,全国多家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 6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12 省(市、区)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20196月,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

 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重要意义

公证制度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一项非诉讼、预防性法律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设立公证制度,为社会提供普遍证明力的公证证明,并通过公证证明活动和公证法律服务,规范民事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一方面有利于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矛盾 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求,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动社会纠纷化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优势,拓宽工作领域、转换服务理念、提升工作能力,促进司法资源进一步深度整合,构建新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根本宗旨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更高要求。

三、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实践探索

(一)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早期探索

事实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改革最早始于实践中部分法院的自发探索。早在20164月,上海市普陀公证处便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公证与诉讼对接合作协议》,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公证与诉讼对接工作室”;201611月,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也在整合司法与公证资源的基础上,合作共设了“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积极开展各类司法辅助事务。公证与法院在协同治理方面的实践探索发展至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改革序幕已全面拉开,多地法院纷纷设立诉讼与公证协同对接机制。

(二)常州市常州公证处的“1+N”小组模式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于2017 31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挂牌设立“诉讼与公证服务对接工作室”,在江苏省率先开展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常州公证处主动与天宁区人民法院交流合作事宜,助力法院破解受理案件量大、长期超负荷运转的难题。双方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就合理分流诉讼当事人、诉讼案件的公证前置调解等方面进行了尝试性合作实践和研究,采用“1+N”小组模式,由常州公证处派驻专人进驻“诉讼与公证服务对接工作室”。工作小组由工作调解室1人加业务部长、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处业务委员会组成,进行团队协助,负责接待咨询、诉前公证调解,对家事案件进行过滤、分流、化解“1+N”小组模式取得了较显著的效果。

(三)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的调解模式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先后与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相关合作协议,成为杭州市唯一一家同时进 驻两级法院的公证机构。20177 13日,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率先在杭州 市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试点,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指导,成立公证调解室,以诉前调解为重点,派驻2名公证人员专门处理公证调解事务。201848日,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又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了合作,通过在中院设立公证执行工作室,向中院执行局派驻了6名公证人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实践中,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开创了线下调解与线上调解双线并行的调解模式,以线下公证调解为主,在传统的线下调解模式下,努力探索推进公证线上调解新举措。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杭州互联网法院为解决愈发频繁的涉网纠纷,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诉讼程序前设置了“调解前置程序”,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的公证员担任互联网法院的线上调解员,由互联网法院诉调中心进行筛选后将相关案件移交至公证处,公证员通过在线背靠背的 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达成和解或者撤诉则调解成功,有效缓解了互联网法院更为突出的案多人少的压力, 适应“互联网+”新时代。

四、长宁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的经验做法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长宁模式”。自 2018年至20219月底,长宁公证处共参与司法辅助事务3049件,其中调解33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235件、调查取证1448件、送达1005件、保全 328件。

(一)设立“公证参与司法辅 助事务服务中心”

长宁公证处在长宁区人民法院设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公证人员在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中心值班,全面协助区法院开展各项具体事务,提供 “一站式”公证服务,将公证全面引入案件调解、静态证据调查、诉讼保全、执行保障、辅助送达等全方位的司法辅助事务中,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二)公证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的调查取证

在与法院诉调中心对接的过程中,长宁公证处发现诉调中心受理的案件中,有一大部分涉及遗产继承等家事类纠纷的证据材料往往提供不全面,甚至有个别当事人刻意隐瞒相关人,给法院诉调工作带来困扰。长宁公证处以此为突破口,积极发挥公证机构在办理遗产继承等家事类案件方面的职能优势,就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等事实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并将核查内容、核查过程、核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向法院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供审判人员审理时参考,缓解法院调查核实工作的压力,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三)公证参与保全

一是助力法院执行局,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长宁公证处与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模式和流程,以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参与法院保全、清点的全过程,制作财产清点清单,确保客观和真实。二是发挥公证证据效力优势。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公证支持,发挥公证对于证据的固定作用,帮助法院提高审判效率。

 

 

 



[1] 稿件来源:《中国公证》,中国公证协会主办,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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