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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证行业情况介绍

尊敬的米歇尔··谢阁兰先生,尊敬的邵建平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第23期中法公证法律讲座在重庆举办,为重庆公证行业带来了法国公证行业的先进经验,使重庆公证人员大开眼界,获益匪浅。借此机会,我向出席讲座的法国同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作为重庆市公证行业的代表,十分荣幸向各位介绍重庆市公证行业的情况。我希望通过我的简要介绍,能够让各位对重庆市的公证行业有一个概略的了解,并希望得到各位的指点的帮助。

一、从“私证”到公证

中国的公证制度是从“私证”发展而来的。我国民间自古就有私证习俗。宋开宝三年(公元969)就有明文规定:典卖田宅,应于两个月内请求验契、验印,盖上官府红印后,方能得到确认产权。以后,凡买卖房屋、土地、佃赁借贷,分家析产,立嗣等,双方当事人“空口无凭,立契为据”,并请有名望的人为“中人”,签字画押,以资证明。“中人”的决断,已代表了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正。“中人”的见证活动,就是所谓的“私证”。

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后,我国开始出现公证。公元1935730日,南京国民政府以司法院的名义公布了旧中国的第一个公证法规——《公证暂行细则》,决定在全国地方法院设立公证处。

重庆是国民政府首批推行公证制度的城市。公元1939年,重庆市和江北县地方法院首先建立了公证处。其后不久,铜梁、璧山、永川、合川、江津、綦江、潼南、长寿、荣昌、北碚、大足等县也先后建立了公证处。但是,整个民国时期,重庆的公证业务发展缓慢。1939年重庆地方法院仅办证42件,以后的几年也没有超过50件。原因是法律知识尚未普及,人们对公证了解甚少,公证成效也不理想,民间大多还采取签名画押请“中人”担保的“私证”方法,使公证制度难以推行。

二、建国初期重庆的公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证工作由法院管辖,公证人员由法院院长指定民庭1名助理审判员兼任。1954年9月8日,重庆市人民法院成立公证处,配备公证人员8人。1955年3月,重庆市司法局成立,公证处移交司法局管理,改为公证科,公证人员属行政编制,配备人员12人。1956年7月,经重庆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重庆市公证处,隶属于重庆市司法局,并开始征收公证费。1959年,重庆市司法局和重庆市公证处撤销,公证工作移交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1954年9月至1956年期间,重庆市公证机构主要办理公与私之间经济合同公证,办理民事公证较少。1956年以后,办证重点转向民事公证。1958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证业务几乎全部停止。

三、重庆公证的大发展

1981年1月1日,重庆市公证处正式挂牌恢复重建。接着,各区县公证处也相继恢复重建,公证行业进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快速发展时期,公证逐渐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从1981年重庆市公证行业恢复重建到现在,正好是30周年。30年来,重庆的公证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发展壮大。1981年,全市只办理了200多件公证;2010年已经达到19万多件,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当年,绝大多数市民还不知公证为何物;如今,生活中一旦遇到重大事项,一旦遇到自己把握不准的事,人们就会想到公证。当年,公证只限于城市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如今,即使是边远农村,在处理诸如土地承包、林权转让之类事宜时,农民也会请来公证员。当年,公证似乎只是老百姓的小事;如今,就连国家机关办理的一些事务,诸如法院文书送达、政府官员公选、机关人员招考,也要进行公证……

今年是重庆市公证行业恢复重建30周年,重庆市公证协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庆祝纪念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公证行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对树立公证行业的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目前我市公证行业概况

公证制度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的突出特点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这与其他法律手段偏重于事后救济的作用有着本质的区别。

1、公证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重庆市共有公证机构41个。从体制上看,其中事业全额拨款的12个,事业差额拨款的6个,事业自收自支的22个;合作制的1个。从经费管理上看,纳入财政管理的16个,税收管理的 25个。

2、公证队伍结构情况

2010年末,我市共有公证人员453人,其中公证员193人,公证员助理126人,其他行政辅助人员134人。我市执业公证员中,一级公证员8人,二级公证员21人,三级公证员50人,四级公证员42人,未评定职称的72人;具有硕士及研究生学历的27人,占14.0%,本科学历的138人,占71.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38人,占19.7%;同时,兼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从体制改革初期的100余名减少到了不到30名。女性公证员81人,占42.97%;男性112人,占58.03%。

3、公证业务开展情况

2010年,重庆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93754件,比上年增长11.13%。其中,国内民事公证(包括收养、解除收养、继承权、遗嘱、产权、亲属关系、死亡、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留学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现场监督、签名印鉴属实、文本相符、宅基地使用权、证据保全、拆迁协议、计划生育、赡养协议、合伙协议、夫妻财产协议、其他民事协议、移民、其他等27项)135323件,比上年增长16.38%;国内经济公证(包括购销合同、联营合同、拍卖、贷款合同、担保书、招标投标、科技协作、供用电合同、劳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工商服务业承包、农林牧副渔业承包、乡镇企业承包、财产租赁、企业租赁、资产经营责任制、还款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其他经济合同、法人资格、法人委托书、公司章程、执行许可证明、提存、抵押登记、公司会议记录、其他等27项)21255件,比上年降低10.41%;涉外和涉台港澳公证(包括收养、遗嘱、出生、死亡、生存居住、学历、经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继承权、受未受刑事处分、声明书、委托书、营业证书、公司章程、其他法律文书、职称、法人资格、商标注册、贷款、担保、其他经济合同、文本相符、签名印鉴属实、其他等26项)37174件,比上年增长9.09%。

4、公证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重庆市公证行业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公证协会的行业指导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重庆市司法局和各区县司法局均设有管理科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规对公证行业进行行政管理。重庆市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重庆市公证协会设有若干专门(专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交流活动,对公证工作进行指导。

五、近年来我市公证行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1公证改革不断深化。

2000年,重庆市率先启动了公证体制改革工作,经过近3年的努力,全市公证机构完成了从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改革任务,并开展了合作制试点。2001年,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对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和协议等3类公证事项适用要素式格式。2009年7月,要素式文书适用范围又扩大到了继承类、强制执行类及法律意见书。要素式文书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公证文书的可信度和证明力明显提升,也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影响。

2、机构设置调整顺利。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后,重庆市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法》关于公证机构设置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设置调整工作。2007年5月基本完成公证机构更名、换发执业证照和印章、撤销公证机构办证点、合作制公证处改制等一系列工作,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3、公证质量逐年提高

重庆直辖后,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业务规程,完善质量检查、通报、奖惩等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公证处、区县司法局和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的三级质量监管互动体系,每年都要组织质量检查,促使全市公证质量逐年提高,公证投诉明显减少。今年我们又要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拟从修订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组建一质量指导督查队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案卷质量检查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公证质量。

4、平台建设取得成效

2007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公证行业信息化平台建设。2009年初,全市公证机构全面启用电子公证系统,办证程序和工作流程得到规范,办证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今年,我们将要通过完善全市公证行业信息化平台,全面提高公证管理水平和效率,推进公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切实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

5、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通过加强公证机构硬件建设,对公证队伍不断进行教育培训,扩大公证宣传,我市公证行业形象迈上了新的台阶。目前,全市公证机构办公用房超过了1万平方米,人均近50平方米,每个执业公证员都拥有电脑。先后涌现了全国文明公证处、全国巾帼文明岗、市级文明公证处、全国优秀公证员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6、职能作用日益彰显。

全市公证行业充分运用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手段,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优势,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城乡统筹,服务社会民生,服务扩大开放,为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为改革试验探索制度创新,为建设“五个重庆”添砖加瓦,为打造内陆高地提速助力,使大批矛盾纠纷得到预防和化解,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重庆正处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2010年重庆GDP增长达到17.1%,今后还将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公证行业面对这样的形势和经济工作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积极性、主动性,解放思想、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业绩,同时促进公证事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

1、把握中心工作,增强服务能力。

我们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使公证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以及时、快捷、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五个重庆”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把握立业之本,提高服务质量。

公证质量是公证公信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公证行业的立业之本、兴业之基。我们要以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激发活力为重点,加强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证处基础建设和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3、把握改革创新,促进协调发展。

我们要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规范与发展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工作要求,以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创新为抓手,积极探索分类管理与指导新机制、对口支援交流新方式,建立完善公证管理制度和措施,努力开创以管理出效益、以规范促发展的公证工作新格局。

4、把握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从整体上看,我市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要在提升人员政治素养、服务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公证队伍,为实现公证事业更快发展和更大跨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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